为维护市场内交通及停车秩序,确保市场内二轮电动车整齐停放,二轮电动车将实行门禁系统通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二轮电动车主要包括二轮电瓶车、二轮摩托车、电动或脚踏自行车等(以下均简称为“二轮电动车”)。
二、进入市场的二轮电动车实行统一分类挂牌、分类停放、分类管理。
(一)采购客商持有
1、二轮电动车一律安装蓝色车牌,停放于标有采购客商停放区域内。
2、无固定二轮电动车的客商可到服务中心录入人脸识别,将所骑行的共享单车停放于标有蓝色车牌停放区域内。
3、送外卖二轮电动车可以到服务中心录入人脸识别,录入人脸的外卖员进出市场并将二轮电动车停放于标有蓝色车牌停放区域内,即停即走;不录入人脸的二轮电动车停放外围公共车位,步行进入市场。
4、采购客商持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和车辆信息到服务中心统一申报、登记、核准配发。
(二)分类停放
1、根据市场区域分布,在特定区域用地标、墙标等划定特定二轮电动车停放区域,经营户标识区域只允许停放经营户(绿色车牌)的二轮电动车,采购客商标识区域只允许停放客商(蓝色车牌)的二轮电动车,不得混停。
2、绿色车牌、蓝色车牌只允许指定人员申报配发使用,不得相互借用。
3、录入人脸骑行共享单车的采购客商只允许停放客商(蓝色车牌)的停放区域。
4、录入人脸的外卖二轮电动车允许停放客商(蓝色车牌)的停放区域,即停即走。
5、二轮电动车停放时必须按区域、按停放标识规范停放,要求车头统一朝向、顺向整齐停放。
三、进出场管理持有市场蓝色、绿色二轮电动车车牌车辆、人脸录入进入市场的共享单车和送外卖车辆,分别从各大门指定通道通过车牌识别依次进入市场内部通行和停放;出场从各大门指定通道通过车牌识别依次出场。
四、工本费收取
1、采购客商二轮电动车牌照和RFID卡免费办理及安装(蓝牌);
2、无固定二轮电动车的采购客商和送外卖车辆人脸识别录入免费;
3、车牌安装由市场管理部门统一安装在车辆指定位置。
五、遗失处理
1、如发生车辆遗失或车牌遗失,则根据本管理通知相关规定,需重新按申报、登记、核准配发等流程进行办理,遗失的车牌号码在系统内将予以注销,注销后无法识别入场。
2、车牌补办时,相关工本费或安装费按本管理通知收取(客商车牌补办需要缴纳工本费50元)。
六、违约处理
1、车牌遗失,必须及时到市场管理部门报备、补领车牌,未挂装车牌标识的二轮电动车不得进入和停放在市场内,如有发现将统一清理出市场,相关责任及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车牌由市场管理部门统一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拆卸、转借,一旦查处核实,则取消该车牌的使用,将无法进入和停放在市场内。
3、各经营部门主动申领车牌,未申领车牌的二轮电动车不得进场。未申领车牌或无法申领车牌的二轮电动车需停放于市场外围指定场地,在停放时服从管理、整齐、有序停放,随意停放的电动车一律统一清理出市场。
4、市场内二轮电动车需遵守本管理通知分类停放的相关规定,有序、整齐规范停放,如发现有违规停放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和通报处理;第二次予以暂停进场一个星期的处理;第三次含以上予以取消进场资格以及收回配发车牌的处理,违规按月累计,次月清零。
5、严禁市场经营户或市场从业人员借用采购商相关资料办理二轮电动车牌照,如有违规经查处,则取消进场资格并予以收回配发车牌处理。
6、严禁协助外来无牌二轮电动车进出场,如发现有违规的,一旦查处,予以取消进场资格以及收回配发车牌的处理。
7、严禁人脸识别的采购客商将无牌二轮电动车进出场,如发现有违规的,一旦查处,予以取消进场资格以及取消人脸识别的处理。
8、严禁人脸识别的送外卖人员将二轮电动车随意停放,如发现有违规的,一旦查处,予以取消进场资格以及取消人脸识别的处理。
9、市场内严禁二轮电动车充电,如发现有违规充电的,一旦查处,予以取消进场资格以及收回配发车牌的处理。
七、进入市场的二轮电动车辆发生刮蹭、碰撞、盗损等情况,车辆所有人应立即报警处理,市场方不负责保管,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在离开车辆时请随身携带,出现丢失被盗等情况时,市场方不负责保管,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电动车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属市场管理部门,由市场管理部门核准下发。
关于二轮电动车进出场的通知